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土地、房屋(房改)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
二、负责拟定学校土地、房屋(房改)有关文件、报告、总结,建立健全科室规章制度;
三、负责学校土地管理工作;负责学校公产房屋分配工作;负责学校房改房相关协调工作;协助高层次人才安置住房管理工作;
四、负责房改(公积金)开户、封存、汇缴,基数审批以及附属单位公积金划转;
五、负责学校土地、国有房产产权登记、竣工决算入库、数据统计、资料归档和上报,组织有关资产清产核资,参与资产账目管理工作;
六、负责组织、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学校与政府征收拆迁项目中权益维护工作;
七、参与基建项目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工作,参与房产大型维修项目的日常协调工作;
八、负责本科室的档案整理、立卷、归档工作;
九、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